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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海关查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雪豹皮走私案
发布时间:2016-12-02 14:30  点击:
满洲里海关近日查获一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雪豹皮走私案。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其中蒙古籍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雪豹皮1张,赃款5万元。
  满洲里海关缉私局日前获知中国籍公民色某贩卖从蒙古国走私入境的雪豹皮。通过进一步侦查得知,该雪豹皮为蒙古国公民巴某与孟某花人民币1万元在蒙古国某地下交易市场购得,并将其走私进境,交给中国人色某协助出售。日前,在满洲里市一酒店内,办案人员将正在交易走私雪豹皮的蒙古国人孟某、中国人色某及三名买家当场抓获。
  雪豹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数量稀少,全球仅6000只左右,为CITES附录Ⅰ所列濒危动物。经鉴定,该雪豹皮价值10万元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的属于走私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涉案嫌疑人已涉嫌触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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