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贵重金属罪 您的位置:首页 > 走私犯罪 > 走私贵重金属罪 >
案情简介:携带5块黄金出境。 2015年9月1日19时许,被告人陈某随身携带5块用报纸包裹的疑似金条,从深圳经福田口岸出境,不向海关申报被海关关员查获。经查,该批疑似金条系陈某...【详情】
罪名释义走私贵重金属罪。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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