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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管制法》今落地 违法者最高可处经营额
发布时间:2021-03-18 11:42 点击:
我国《出口管制法》今落地 违法者最高可处经营额10倍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以下简称《出口管制法》)实施。这是我国出口管制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该法规定,国家对两用物项、军品、核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采取禁止或限制性措施。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法规工作处负责人介绍,国家实行统一的出口管制制度,通过制定管制清单、名录或者目录,实施出口许可等方式进行管理。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代理报关企业需要出口管制货物的,应当取得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并交由海关验核。
根据《出口管制法》,对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超出出口许可证件规定的许可范围出口管制物项,或出口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项的,出口经营者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以及最高违法经营额十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责令停业整顿,直至被吊销相关管制物项出口经营资格。
该负责人强调,海关将依法严格验核出口许可证件,对有证据表明出口货物可能属于出口管制范围的,将向出口货物发货人提出质疑,必要时向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提出组织鉴别,并依据鉴别结论依法处置。在鉴别或者质疑期间,海关对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管制物项过境、转运、通运、再出口,或是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等保税监管场所向境外出口,也需要遵守《出口管制法》。
海关提醒,出口经营者要熟悉掌握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主动建立健全出口管制内部合规制度,加强出口合规行为的风险预判,规范经营,防止因违法出口管制货物遭受损失。
发布时间:2020-12-01 16:51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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