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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海关核查推行企业自查认可模式,从“监管”“他律”到“自管”“自律”
发布时间:2022-01-12 17:32  点击:

海关核查推行企业自查认可模式:从“监管”“他律”到“自管”“自律”

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海关收到辖区内三星电子(苏州)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交的一份“企业自查情况表”,详细列明了企业对本核销周期开展保税货物盘库核查的相关情况。经海关审核,对该企业以“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开展的核查得到认可并圆满完成。
 
    “我司本次现场盘点时间由原先的7小时缩短到了4小时。这使得紧急原材料晶圆能提前3小时投产,成品出库比预计提早恢复到正常水平,增加产值818万美元。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使得我司对盘点的自主权大大增加,充分发挥了AEO高级认证企业的优势。在半导体市场需求旺盛的全球形势下,海关帮助我司实现了降本增效,生产效能得到了最大化释放。”三星电子(苏州)半导体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朴海承高兴地说。
 
    企业自查认可模式是指依企业申请并经海关同意,被核查企业按照要求对特定核查事项自主开展验核查证,自行确认相关经营行为真实性、合法性并形成自查结果反馈海关,海关对被核查企业自查结果予以认可的核查作业模式。在该模式下,海关在针对高级认证企业开展保税盘库核查等常规管理类核查事项时,可以不再派员实地核查,由企业自主完成核查内容并自行确认自查结果,海关对企业自查结果予以审核并认可,真正实现了“非侵入”“无感化”监管。苏州工业园区作为首批试点地区,辖区内的高级认证企业最先享受到了政策带来的便利。
 
    企业自查认可模式是今年海关在后续监管领域推出的一项改革创新试点政策,这是海关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又一项重要举措。该模式突出“诚信守法便利”的政策导向,引导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自律意识和自管水平,针对特定核查事项变海关监管为主为企业自管为主,变外在他律为内在自律。同时,该模式也是推进关企互信、构建社会共管机制,形成双赢格局的重要推手。
 
发布时间:2021-11-10 15:40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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